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

发布者:胡宇飞发布时间:2020-12-27浏览次数:879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3号)等文件精神,构建开放式研究生教育体系和精品课程建设体系,培养创造性高层次人才,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通过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工作,逐步在我校形成一批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同时,以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提高全校研究生教学水平。

  二、建设原则

1.精品课程建设主要以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为主,重点建设一级学科通开课程,且应为近三年连续开设的课程。充分考虑学科特色与专业分布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且修读的研究生要达到一定的规模。

2.精品课程建设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高起点建设,力求在全校甚至全省范围内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精品课程建设应根据各学科的特点合理规划,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科整体教学水平,并保证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

4.精品课程建设应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5.精品课程建设应强调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增强研究生了解学科发展前沿、掌握学科脉搏、适应社会及竞争的能力。

三、建设内容

精品课程要在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教材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考试方法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形成鲜明的特色和优势。

1.师资队伍建设

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主持,要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师资队伍。

2.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

要有利于学科课程体系结构的调整、优化以及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教学内容要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和时代要求,应及时反映和吸收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积极整合优秀教学成果,体现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公共学位课、专业基础学位课应科学地体现其基础性、宽广性和系统性,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应把握得当;专业学位课应体现实践性、先进性和前沿性,要有利于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3.教材建设

积极引进和使用国内外优秀教材、原版教材,开展双语教学,以保证精品课程的教学质量。同时,加强自编教材建设,鼓励自编特色教材,开发多媒体和网络教学课件,组建配套的电子教案、电子图书、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

4.教学方法与手段

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必须上网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以便于研究生个性化发展,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5.理论教学与科研实践并重

要高度重视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科研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大力改革研究生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

6.考试方法

精品课程要以强化对研究生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考核为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全面地反映研究生学习情况,创建研究生自主型学习模式,提高其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教学研究

任课教师要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工作,潜心研究教学规律,教学研究成果突出,并具备完整、规范的教学档案。

四、申报与评选办法

1.精品课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遴选每两年进行1次。

2.由研究生课程负责人填写“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和任务书”,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

3.研究生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评选通过的课程,由主管校长批准后立项。

4.同意立项建设的课程,由研究生部与课程建设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签订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任务书。

五、建设周期与经费管理

1.获准立项建设的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2.立项建设课程总经费2-3万元 /  门,由课程建设负责人掌握使用。经费分两次划拨,签订立项任务书后下拨第一次经费(50%),中期检查通过后下拨第二次经费(50%)。

3.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教学资料(参考书、教学软件等)的购置和复印、教学课件的制作、外出调研、参加教学研讨会或培训、外聘专家的讲课费等,教材出版资助费可另外申请研究生教材立项建设经费。

六、项目检查与验收

1.项目建设中期,研究生部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立项申请书及建设任务书,对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课程建设负责人应提交阶段性总结,凡未及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与实际建设目标严重不符的,学校将缓(停)拨下一阶段的建设经费,并限期整改,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课程,将终止其精品课程建设资格,同时不再下拨经费。

2.项目完成后,由研究生部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研究生精品课程评估指标》(见附件)以及项目申报时提出的建设目标和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对通过验收的课程,将作为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予以公示,并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优秀研究生课程以及有关教学成果的评奖;凡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若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将取消该课程下次申报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的资格。

七、工作量补贴及奖励

1.精品课程在建年限内,工作量补贴按每年500个业绩分计算。在年度检查时,完成当年课程建设目标的发放当年业绩分的75%;对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课程的3倍发放剩余业绩分;对获得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的2倍发放剩余业绩分;对未达到建设目标的不再发放剩余业绩分。

2.对获得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称号的课程,学校将按1:1给予配套经费,同时一次性奖励600个业绩分,且在5年内享受50%的工作量补贴,省拨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用于该课程的再建设。若有重大教学事故,取消称号及各种补贴。

3.获得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的由学校颁发证书,并在5年内享受20%的工作量补贴。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有效期为5年,若有重大教学事故,取消称号及各种补贴。

八、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原有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