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2021年“四洋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生活简朴,道德品质优良;
(4)申报对象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成员;
(5)上一年度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含2.0),或者在创新创业上获得突出成绩: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比赛中获得突出荣誉者;学生在个人创业成功,并获得营业执照者;学生在本创项目等科研创新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者。
(6)该奖项与同年度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志远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评审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四洋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截止日期:11月8日中午12:00,提交给学工助理 男生-缪红铭-18605245863—47#B511,女生-蒋晓柔同学-17726510508—50#B617,逾期未提交申请以及不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
2.学院奖助学金工作小组审核材料评审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船海学院学工办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