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明波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武发布时间:2023-03-15浏览次数:639

各毕业班级:

为激励毕业生以饱满的热情开启人生新征程,同时宣传企业文化,建立长远的校企合作关系,诚达(新加坡有限公司)和沪舟(英国)有限公司共同在我校设立“明波奖学金”。现将2023年该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镇江校区2023年应届毕业班学生;

2.与船舶行业单位签约;

3.品行端正,勤奋务实,在读期间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

二、评选人数与奖励标准

奖学金最终评选人数为6人,奖励标准为5000/人。该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学院初选公示后(不超过2人),学校差额复选(不超过9人),最后由诚达(新加坡有限公司)和沪舟(英国)有限公司根据获奖候选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评选程

1.根据学生上学年的学业情况,学生本人可申报由辅导员推荐申报该奖项,并填写《江苏科技大学“明波奖学金”奖学金申报表》,学院将以PPT答辩的形式进行初评。

2.学院初评结果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复评,一经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根据学校违纪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学校审核公示后,由诚达(新加坡有限公司)和沪舟(英国)有限公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有关要求

各毕业班级要认真部署,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名额进行评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申报表请于319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wl520@just.edu.cn

特此通知。

 

     江苏科技大学“明波奖学金”申报表.docx

 

船海学院学工办

202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