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学生义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2024〕3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材料初审、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学院拟推荐58名同学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对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0日-10月22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0511-84432020(丁老师),邮箱chxyxgb@126.com。
发布者:巫蓉发布时间:2024-10-21浏览次数:19
根据《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学生义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2024〕3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材料初审、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学院拟推荐58名同学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对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0日-10月22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0511-84432020(丁老师),邮箱chxyx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