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南京智航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学生义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2024〕3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材料初审、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学院拟推荐3名同学参评智航奖学金,现对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0511-84432020(丁老师),邮箱chxyxgb@126.com。
发布者:巫蓉发布时间:2025-12-12浏览次数:14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南京智航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学生义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2024〕3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材料初审、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学院拟推荐3名同学参评智航奖学金,现对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0511-84432020(丁老师),邮箱chxyxg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