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江科大校〔2017〕172号),现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
二、评审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其中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科技处鉴定,所有证明均需经过科技处审查、盖章确认。(相关证明材料请说明,学院统一盖章)
三、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生向学院自愿申请,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所有附件材料装订写上学号和姓名,申报材料的成果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6日,申报表及证明材料请于9月26日下午5:00之前交到学院学工办419 (提前准备PPT,答辩时间后续通知),电子稿请发邮箱chxyxgb@126.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表格中“学制”栏按实际学制填写。
2.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3.表格中“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获奖项目必须是大学期间。
(1)团委颁发的奖项,颁奖单位为 共青团江苏科技大学委员会,或共青团江苏科技大学***学院委员会。
(2)人民奖学金,统一按照格式人民奖学金特等、人民奖学金一等来写;颁奖单位为 江苏科技大学。
(3)校三好学生及省三好学生,按照证书内容江苏省省级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颁奖单位为 江苏省教育厅或江苏科技大学等。
(4)国家励志奖学金,颁奖单位为江苏省教育厅。
4.“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80至220字之间,不要少于或多于规定的字数。
5.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按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口径进行。
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23日
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科技大学船海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