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夏志平发布时间:2021-04-09浏览次数:1088


  

各学院、校区: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人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推选时间

2020310-331

二、推选对象

全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每个学院限报1人(如无先进典型可不申报)。

三、推选条件

1.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增强“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

志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

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

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

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练就过硬本领,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

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亲身参与中受教育、长才干。

5.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

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

义等错误思想,具有大爱大德大情怀。

6.推荐人选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自201811日起算),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7.已获得往届全国和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

不再参评, 已获得全国和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

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

四、推选要求

1.参选人需填写2020年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请各学院331日前将附件2、附件3以及事迹材料电子稿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阅后发送至学工系统材料上报处。

4.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本院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评选,其中2020年预报名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组织专家组对参选人员进行评审,推荐1人作为学校拟推荐人员上报省教育厅。

5.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宣传优秀学生事迹,广泛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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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

2.2020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

3.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事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