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海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资助工作安排的通知(初稿)

发布者:夏志平发布时间:2021-09-13浏览次数:1256

班级

为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高效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资助资源,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线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19日前

2020年秋季起,江苏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统一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以下简称申请平台)开展。申请平台操作分为移动端、电脑端两种渠道,移动端入口为微信公众号“江苏学生资助”的“服务通道”菜单;电脑端登录网址为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

indexgjzz.action,学生或家长通过申请平台填写家庭经济信息、提交资助项目申请,家庭经济采集信息具体内容见《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2020年8月修订)》,申请人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申请。

注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不需要填写纸质版,全部线上申请,申请的时间和申请注意事项详见具体工作通知。

2.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请各班级于9月19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收集贷款学生回执单或者回执码。回执单左上角标注学号无纸质回执单的请班长汇总班级回执码之后上交。部分生源地(黑龙江、河北、福建等地)贷款回执如需加盖公章,请以班级为单位交到船海楼办公室419顾梓桢老师处,不接收学生个人办理。

3.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工作

今年入伍学生(在校生及毕业生)须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Ι》(财务处计算学费并盖章,征兵办公室填写入伍通知书号、批准书号并盖章)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申请入伍前学费补偿。

2020-2021年退役复学、入学学生,须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财务处计算学费并盖章,征兵办公室填写入伍批准书号、退役证书号并盖章)、《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等材料,申请国家教育资助。请各学院通知入伍及退役复学、入学的学生及时提交申请,各班级收齐后于93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船海楼办公室419顾梓桢老师处。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Ι》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Ⅱ》在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上下载、打印。

4.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

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均在残疾学生学费减免统计范围。本科生按照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补助。各班级做好宣传、统计工作,指导学生填写《残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并于930日前将残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和残疾证扫描件交到船海楼办公室419顾梓桢老师处。

 

 

附件:1.残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9月13

附件1:残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