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促进校企融合,推进我校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勇于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国船级社在我校设立CCS奖学金。现将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道德素质
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本学年德育评定等级为优秀。
(二)专业素质
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本学年课程全部及格(不含补考通过的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3.6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 425 分或获得其他语种四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达到合格;本学年有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 3.20 不得参评。
(三)能力素质
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技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已经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含独立作者)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获得过学校认定的B类及以上学科竞赛省部级奖项(排名前6),学科竞赛类别及级别以《江苏科技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江科大校〔2025〕93号)为准。
(四)身心素质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等级达到良好。
(五)生活习惯
热爱劳动,拥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本学年学生个人寝室卫生成绩达到良好,有违反《江苏科技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行为的学生不得参评。
三、评选人数及奖励标准
CCS 奖学金为等额评选,奖励标准为5000 元/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船海学院 4人
四、评选流程
(一)学院推荐
学生本人填写《江苏科技大学 CCS 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1)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相关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评选,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将拟获奖名单在学院公示 3 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工作处。
(二)学校评审
学生工作处对 CCS 奖学金拟获奖名单进行终审,将名单在全校公示 5 个工作日。
(三)表彰奖励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发文表彰,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需认真部署,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名额进行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申报材料,学校将取消评选资格。
2.纸质资料包含所需填写表格(附件1-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奖结果截至2026年10月1日之前有效。
3.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54698911@qq.com,文件名为26+CCS+学号+姓名
4.请填写在线表格。【金山文档 | WPS云文档】企业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 https://www.kdocs.cn/l/cdPyxigwlGC4
5.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7:00
6.提示:已经获得2026年国家奖学金及其它企业奖学金的同学不可兼报兼得本次奖学金,此次ABS奖学金、NK奖学金、CCS奖学金、韩国船级社奖学金不可兼报,只能报一项。
地点:船建楼421学工办刘星老师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船海学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12日

